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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聘简章
2024-04-24 13:32: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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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宿迁招聘网
来源: 互联网

一、单位简介

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,成立于1998年2月,国有独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、市政二级、房建三级资质企业,注册资金1.05亿元。公司业务涵盖公路路基、路面、桥梁、绿化、市政、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绿色建材加工、质量检测、钢结构加工、机械租赁、沥青混凝土供应等,通过了质量、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一体化管理体系认证。公司多年被国内权威金融机构审定为AAA级信用企业,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、江苏省劳动用工诚信示范单位、多次荣获国家级“全国优秀施工企业”、“公路行业优秀施工企业”、“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”等荣誉称号。

二、招聘计划及要求

微信截图_20240424133450.png

见附件1

三、招聘程序

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迁交建组织实施。按照报名、资格初审、资格复审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录用等程序进行。

(一)报名和资格初审

1.网络报名时间及方式:2024年4月20日9:00-4月26日9:00;

报名者应将简历及报名表一同发送至邮箱:sqjiaojian@163.com,报名表见附件2。

2. 资格初审:通过资格初审后,结果将在宿迁交建官网发布。

3. 注意事项:

(1)报名者应按岗位要求,如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,同时上传报名人员的电子照片(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×45毫米证件照);

(2)报名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,报名人员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,否则取消报名资格;

(3)报名者报名后,应保持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,因报名者个人原因(如改号、停机等)影响招聘工作的,责任和后果由报名者个人承担。

(二)资格复审

根据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。面试前组织资格复审,未通过资格复审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

资格复审提供材料与网络报名材料一致,资格复审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,请报名者务必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,保持通信工具畅通,通过资格复审的,结果将在宿迁交建官网上公布。

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:

1.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(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)原件及复印件;

2.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;

3.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、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并打印的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》和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》(验证期内)一份;

4.应聘岗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,要提交相应的资格证书;

5.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请提供工作证明(同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);

6.其他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。

证件(证明)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(证明)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,影响资格复审的,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。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、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。

(三)面试

采取非结构化面试形式,具体时间、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。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合格分数线为70分。面试未合格的,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,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体检人选。若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计划数,则按合格人数进入下一环节。

(四)体检

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,体检标准按照交建工作环境等实际情况执行。体检合格人员作为考察对象,考察对象名单在宿迁交建官网上公布(www.sqjtjs.com)。

(五)考察

体检合格人员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考察,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、违法犯罪记录情况和报名提供的相关事项。考察合格人员为拟录用人员。

(六)公示与录用

考察结束后,根据资格审查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。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宿迁交建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办理相关录用手续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,将不予录用。

拟录用人员需服从公司岗位安排,根据岗位安排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服务期限最低为3年,试用期满后,经考核合格,按照宿迁交建薪酬体系相关要求予以定岗定级;考核不合格的,取消其录用资格。

四、其他说明

1. 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、公开、透明,本次招聘工作接受集团纪委及社会监督。应聘人员应符合亲属回避制度有关规定,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实,即取消其报名资格,已录用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
2. 在体检、考察、公示、录用备案阶段,因各种原因(如体检、考察结果不合格,或面试者主动放弃体检、考察、录用资格等)出现缺额的,经研究后,可在本岗位面试合格者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(同一岗位递补次数最多为两次)。录用审批后,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。

五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

(一)现役军人;

(二)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;

(三)正在接受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,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,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;

(四)曾被开除公职、党籍、团籍、高等教育学籍的;

(五)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六、工资福利待遇

公司有科学的薪酬及福利制度,可保障每个员工的薪金待遇。“五险一金”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。

七、本简章解释权归江苏宿迁交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

咨询电话:0527-80870091  0527-88759887

监督电话:0527-84355669  0527-88759885

        附件:报名表.docx